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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作缝合家事裂痕的绣花针

作者:石新婉  发布时间:2024-06-05 14:45:11 打印 字号: | |


“法官,法院判给我的屋子,我现在连门都进不去。”

“法官,我们从没拦着她不让进,她就带着警察上过一次门,孙女一次也没来过。”

202424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法官刘学芹正赶往案涉房屋进行现场勘验。

这是一起排除妨害案件。2020年,李女士的丈夫突发意外去世,因未处理好丈夫的身后事,李女士与公婆的关系一时间由和睦到反目。2022年初,李女士和女儿将自己的公公婆婆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案涉宅院及房屋归其所有。经审理,法院依法确认了案涉房屋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所有,并划分了各自的份额。2023年,母女俩又以共有物分割为由再次将两位老人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多次调和双方当事人矛盾,劝解大家选择最优解决方案。但双方态度坚决,一方坚持要房、另一方坚持不给予补偿。法院最终明确了具体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对公共区域享有合理使用权。

而这次排除妨害纠纷已经是双方到法院打的第三场官司了。腾退被占房屋,不得阻止母女俩正常用水、用电、进出院落及大门。

新春将至,当事人的诉求十分迫切。

“刘法官,您来了!”走进院门,老两口正在忙着打扫屋子,见到法官来了,热情招呼着。李女士的代理人紧随法官也跟着进了屋,老两口的女婿见状脸色一变,冲上前。双方纠缠了起来。

“大家都别冲动,这大过年的,消消气。”刘学芹连忙将双方拉住,现场气氛一度紧张。为了缓和双方的情绪,刘学芹分别对双方进行疏导、谈话。

综合司法实践,考虑到当事人矛盾积怨已久,法官明白,双方今后共同生活的现实可能性不大。但双方都要求对案涉房屋进行实物分割,刘学芹法官还是试图尽全力与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双方内心的真实需求。

“大爷大妈,法院已经有生效判决这个房子的几个房间归对方所有,房间里的杂物咱还是要给人家清理清理,对不?房间收拾好了,孙女也能常常回来看看二位,不也挺好的吗?”刘学芹从履行生效判决、维系亲情血脉多个角度耐心劝解,两位老人听了之后默默点了点头。

“原告,希望你能理性思考下,你爱人已经去世三年多,你们为了析产、继承这些事儿也僵持了三年多,见面不是打就是骂。矛盾这么大,你们将来能像以前一样进一个大门、共用一个院子、住同一排房么?!”看着双方见面就打,共同居住已经无法实现,刘学芹提出通过折价补偿的方式对双方矛盾进行实质性解决。

“马上就要过年了,不论是老两口拿钱补偿给母女俩,双方各自安好;还是大家各退一步,和谐共处,安心过个好年,都会比现在更好,不是吗?”刘学芹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边叮嘱原告尽快拿出折价补偿的方案。

“谢谢你,刘法官,我们再回去好好考虑考虑!”终于,在刘学芹一遍又一遍的沟通下,双方当事人紧张的情绪在刘学芹的一番疏导下逐渐平缓。

像这样家庭成员之间、经历析产与继承之后的排除妨害纠纷,作出判决往往是最简单的解决方式。但往往判决作出了,双方的矛盾会进一步加深,根本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针对家事案件,刘学芹法官一般都会在调解上下足功夫,尽力扩宽思路,尝试另辟蹊径,从根儿上解决问题。事实上,调解工作并非易事。为了案结事了的美好愿望,许许多多像刘学芹一样的家事法官,俯下身子,走到百姓身边,一次又一次沟通,即使一次不成,也尽力为下一次真正化解矛盾夯实基础。

当被问及始终坚持走到群众身边进行调解工作的初心时,刘学芹的眼里总是带着无限光芒,“路是人一步一步走出来的,房子是一块砖一块砖垒起来的,矛盾是一点一点化解的,没准儿什么时候就彻底解决了呢?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即使调解费时费力且最终成功的案件十不及一,我们仍然怀揣希望,逐光而行,是心之所向,愿素履以往。”


 
责任编辑:刘海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