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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23-03-10 10:23:18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49年6月。1987年5月,原房山县法院和燕山区法院合并,成立了现在的房山区人民法院。现审判办公楼于1999年7月9日奠基,2000年12月15日竣工,坐落于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政通路10号,占地33亩,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

全院现有人员519人,其中行政编349人,事业编22人,聘用制人员148人。内设机构改革后共有18个部门,包括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9个审判业务部门,长阳、窦店、城关、燕山、河北、长沟6个人民法庭,及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3个综合部门。另有1个事业单位综合事务中心。

近年来,房山法院年收案数保持在4万件左右,结收比常态化保持100%,圆满完成各项审执任务。在历届党组的带领下,房山法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的治院方针,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助理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家事审判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试点工作为契机,梯次进行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改革系统集成效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牵引,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动出台全市首个区级诉源治理规范性文件《房山区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全市首个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双中心”实体平台,促进解纷资源交融共享、解纷平台开放互动,完善“一站式”“全链条”纠纷解决模式,带动上万件矛盾纠纷在非诉渠道快速有效化解。相关经验得到中央政法委、市委政法委高度肯定,被作为全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典型经验推广,被列为房山政法系统为民办实事三大区级举措之一。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审判质效为核心,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优化区域法治营商环境,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创新开展在线诉讼工作,统筹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在线庭审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排名全市前列。搭建房山法院“六微五端四平台”新媒体矩阵,创新推出“普法巴士”“小乐说法”普法宣传新模式,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

践行党建引领新要求,优化政治生态,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实开展主题教育,创建“心连心 办实事”党建品牌,完善富有职业特色的党建考评机制,深化“团队化微型党建”,不断夯实党建责任基础。大力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搭建“天平论坛”研讨平台,开展“星空云课堂”系列培训,组建“致知力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与社科院、北京理工、北工商等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打造优质学习平台。评选并表彰了连春祥等二十位审判业务专家,建立“司法人才库”和“后备干部库”,落实关爱干警办实事,有效提升队伍素质,激发队伍活力。

因工作成效突出,房山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两次。涌现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民三庭(少年家事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河北人民法庭,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首都政法先锋“乡村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保新、赵洪波、辛崇增,全国最美家庭获奖者、北京榜样马志敏,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马绍辉、肖婧、刘莹,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李倩等一批先进典型。


 

责任编辑:刘海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