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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严把“四关” 有力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20 15:47:56 打印 字号: | |


 我院将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审执规范化建设年的重要工作事项,快速部署、扎实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严把事实查明关,夯实一审案件审理基础。加强一审案件特别是大标的、新类型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全面了解当事人诉求,注重发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作用,完善举证质证机制,确保一审环节准确查明事实,为后续审理打好事实基础。强化释法析理、判后答疑等基础性工作,切实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建立符合基层法院职能定位的案件质量责任机制,防范二审、执行等衍生案件产生。
        二是严把实质解纷关,用好基层解纷前沿阵地。依托我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与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合署办公的优势,引入更多解纷力量,拓展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在行政解纷等多元领域的适用,如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运用行政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帮助21名企业职工追讨260余万元工资。联合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共同打造劳动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开启了劳动领域纠纷社会共治新模式。
        三是严把质量监管关,着力打造高品质司法产品。加强两级常规案件评查,加大对改判发回重审、再审、国家赔偿等常规案件评查力度。在每季度常态化评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评查和反馈速度,各庭每月自评上月发改案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报院评查小组;评查小组每季度召集评查法官集中开展评查,并在全院范围择优吸纳评查助理加入,经审判委会员讨论确定评查结果后及时发布《案件评查专刊》。加大对审判质量的考核问责力度,将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作为考核审判质量的核心指标,加大在部门及法官个人业绩考核中的权重,超出指标数要求的予以额外扣分。
        四是严把督察监察关,有力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聚焦履行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职责,聚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聚焦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审执规范化审务督察。重点针对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违反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定及诉讼程序要求,违反审限管理规定,违反庭审规范,裁判文书错误,违反财产保全、执行查控、案款发放等工作规定,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案件进行专项督察。推进纪检监察介入审判管理,规范履职监督问题线索管理,对市高院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高质高效办结;对日常审务督察和群众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逐条核对、有案必查;加强与案件评查工作衔接,每季度定期排查处置差错案件。


 
责任编辑:陈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