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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综合审判庭开展“遇到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束手无策?”线上普法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10 15:03:49 打印 字号: | |

424,为主动回应群众普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白雪梅以“遇到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束手无策”为主题,依托京法巡回讲堂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辖区民众等受众开展了一场线上普法活动。

普法课堂中,主讲人白雪梅围绕执行异议类案件中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需要符合哪些情形、条件的几种情形进行了通解通读,列举了“分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可申请追加总公司财产”“担保人财产可被执行,但不可被追加为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不符合法定”“公司恶意注销,所欠工资谁来赔偿”四个典型案例。

主讲人白雪梅提醒广大听众,倡导大家都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劳动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务人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正确清偿债务,切勿通过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以“金蝉脱壳”伎俩逃避责任,否则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如果公司确已资不抵债,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此次线上普法讲座内容具体、生动、详实,对执行追加、变更当事人异议制度进行了概括介绍和详细解读,虽然执行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后陷入僵局,但并非全部“无解”,如果满足法定条件,申请执行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法院会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陈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