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将缩短执行合同用时作为助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挥审执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首都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执行案件平均用时。以案由、标的、当事人配合度、财产查控状况、关联案件情况等作为判断标准,将案件分为“已控制财产可执行”“当事人配合可和解”“有财产需处置”“无财产需终本”“易执行为类”“复杂行为类”六类三档难易度,合理分配执行团队,集约办理事务性工作,加快案件流转,确保简单案件5日内执行完毕,带动复杂案件办理提速,大幅缩短结案平均用时。2020年至今,该院新收执行案件8188件,结案7917件,案件结收比96.69%,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48.56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21%,均排名全市法院前三。
二是加快财产处置速度,提升案件执行效率。建立财产处置工作台账,由节点监督专员跟进财产处置进度、每周发布节点预警通报。加快财产处置进度,推行“当事人议价为主,评估定价为辅”的财产定价机制,确保控制财产后,30日内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推动财产快速上拍,合理降低拍卖时间及成本,缩短财产处置非程序性的时间消耗。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活动推进财产处置提速,如开展“搜查月”活动,加大搜查工作力度,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开展“司法拍卖月”等活动,丰富拍品种类和数量,加大司法拍卖宣传,提升拍卖成效。今年截至目前,该院上拍财产数267件,拍卖成交金额为2.7亿元。
三是创新机制简化流程,提升案款发还效率。强化立案与执行的配合,将案款发还流程提前介入至立案阶段,立案阶段要求申请人签署收款账户确认书和附条件结案笔录,有效解决因无法联系当事人导致案款无法及时发还的问题。严格发还时限,要求案款到账后执行团队于2日内认领、3日内发还,无法发还的及时提存。实行案款发还预警机制,建立未认领案款、未发还案款台账,每周进行通报,由执行团队长督促落实,有效缩短案款发还用时。今年截至目前,该院发还执行案款4384笔,共计6.4亿元;案款发放平均用时5天,排名全市法院第一。
四是拓宽财产发现路径,推动案件实际执结。深化“执行悬赏”机制,提升“赏金”适用比例,进一步挖掘社会力量协助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积极性。加强“执行悬赏”推广力度,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APP为载体,持续推出【执先锋】【执行悬赏】等专题策划,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专题报道该院扣押悬赏车辆等执行案件吸引了数十万网友在线围观。截至目前,该院共发布9期执行悬赏公告,悬赏的22辆机动车中已有12辆被该院实际控制, 5件案件已实结,2件案件执行到位部分案款。
五是重拳出击打击拒执,形成震慑长效机制。畅通自诉渠道,以刑事自诉为突破口,强化震慑效果,目前该院共审结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22件,其中15件因被执行人在刑事自诉阶段主动履行义务后以撤诉方式结案。审理的“藏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入选最高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十大典型案例。创新拒执打击形式,以公告形式发布“通缉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已发布的4期公告中,已有9人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