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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深化“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促进保障非诉调解工作
作者:贾薇  发布时间:2020-12-08 14:38:16 打印 字号: | |


我院深入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不断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诉非衔接机制,“以多元调解为基础、以司法确认为保障、以‘一站式’为核心、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与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共同建立“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力争“矛盾不升级、不上交,纠纷就地吸附化解”。自20177月该机制运行以来,对社会调解组织制作的3091件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数量居全市法院第一,带动上万件矛盾纠纷在诉讼渠道外化解。

一、坚持党委领导,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

落实“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社会治理体制,将解纷重心、解纷资源前移,发挥司法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推动区委出台《房山区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意见》,作为北京市首个区级诉源治理规范性文件,将万人成诉率等指标纳入平安房山建设考核,形成治理合力。加强制度规划建设,联合区司法局、区人民调解协会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的三年行动规划(20182020)》《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规则》《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保障“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规范运行。

二、“一站式”运行,构建紧密对接型司法确认工作模式

院内和各人民法庭调解速裁团队全面对接驻院人民调解员、辖区调解组织。法官全程指导,司法审查预先进行。对调解员在确定调解思路、调解方案和起草调解协议中遇到的问题困难随时指导解决,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法、不规范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对调解程序、调解活动全程监督,预先审查调解协议及证据等材料。各环节一体化联动,强化两个程序对接。开启司法确认便捷通道,调解成功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直接转交指导法官,审查受理和司法确认一并办理,即时出具确认裁定,强化调解程序和司法确认程序紧密对接,实现“一站式”纠纷解决。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打造解纷云平台。研发“智慧调解”APP,法官在线指导调解、司法确认,形成线上线下互通的工作模式。自20195月上线运行以来,已开展咨询指导1800余人次,司法确认1400余件,获“2019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APP”称号。

三、加强“三项建设”,培育壮大基层调解力量

坚持将优化司法确认程序与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培育基层调解力量同步推进。业务培训全覆盖,加强规范化建设。对调解员队伍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能业务培训上百场,覆盖全区27个司法所和各级调解组织,3000余人次参加;开展法官下沉指导、调解员驻庭轮训,编发《调解工作指导手册》,指导调解员按照诉讼调解的程序和质量标准开展调解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名册,加强专业化建设。建立特邀调解名册制度,将34个特邀调解组织、89名特邀调解员纳入名册,针对高发类型化纠纷、群体性纠纷等与调解组织进行研判会商,提前预警、跟踪指导、调后保障,提升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司法保障,加强公信力建设。强化诉讼与非诉调解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司法监督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完善大标的纠纷财产担保、非金钱财产他项权审查、虚假调解防范惩戒等机制,保障调解协议全面履行,提升调解公信力。

四、建立“三项机制”,统筹诉外解纷资源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统筹各类解纷资源,推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结构优化。建立疫情期间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在线纠纷调处、调解指导和司法确认工作,集中化解因疫情导致的矛盾纠纷,下发涉疫情防控、消费、劳务、企业经营四类纠纷调解指导手册,充分运用电话、微信、网络及现场无接触等方式开展调解,对380余件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建立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将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纳入房山区“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三年行动规划,与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关于消费领域纠纷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工作规则》,对消费领域纠纷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先行调解,达成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由法院依申请进行司法审查和确认。目前对130余名行政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全国首例行政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建立群体性纠纷导回调处工作机制。制定《房山法院群体性纠纷导回调处工作规则》,对5人以上有共同行为指向或诉讼请求、可能影响社会秩序的群体性纠纷,在登记立案前说服引导回纠纷发生地,由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化解,法院予以司法确认。疫情期间成功导回化解一批因疫情引发的教育服务合同纠纷,2件当场履行,16件进行司法确认;对接治安调解,与区检察院及辖区派出所、党群工作站联动调处群体性纠纷200余件。

案例二 

我院“一点三面”创新开展夜间法庭工作构建司法为民新模式

作为北京法院夜间法庭试点法院,我院坚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工作目标,选取长阳人民法庭开展“夜间法庭”试点工作,满足新时期首都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试点自4月运行以来,坚持以有序推进夜间法庭为中心点,带动多元调解、诉源治理、信息化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共开展各类夜间审判活动107次,其中夜间庭审53次,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以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打造司法为民新模式。

一是围绕机制体制建设,提升“夜间法庭”核心凝聚力。出台《房山法院夜间法庭实施细则(试行)》,由院长牵头成立夜间法庭工作领导专班,明确夜间法庭的工作目标、适用条件、案件范围、考核方式等内容,从制度上规范夜间法庭运行工作。同时,将夜间法庭试点工作与审判团队建设相结合,9个审判团队根据案件及团队构成特点,分别承担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电子诉讼、司法确认等不同案件类型,拓展夜间法庭适用范围,提升诉讼效能。在发挥团队优势的基础的上,赋予夜间法庭更多的载体功能,带动重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相倚为强促发展。

二是结合“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打造“星夜调解室”“普法夜校”特色品牌。针对辖区社区体量大、人员密集的特点,以夜间法庭为依托,在北潞园社区、伟业嘉园社区设立星夜调解室,特邀调解员就近入驻社区,对社区居民的法律纠纷进行调解。“星夜调解室”采取固定办公时间与预约办公相结合的方式,最大程度贴合居民调解的时间需求。加强法官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和对接配合,畅通“诉非衔接”渠道严格把控调解期限和受理范围,防止久调无果导致矛盾激化和证据灭失。目前已开展社区夜间调解54次,其中完成司法确认15件。与高教园区管委会建立合作关系,对接驻区高校在校师生的司法需求,让“星夜调解室”走进高校,同时以“云课堂”、短视频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普法夜校”。近期以深入学习《民法典》为契机,结合在校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典型法律问题拍摄制作微视频,提升普法活动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三是结合诉源治理工作,搭建“多元共治”新平台。以“夜间法庭”为契机,构建人民法庭、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行业调解组织等多方联动的“多元共治”平台。与派出所共建“治调对接”平台。对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引发的治安案件,由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在行政调解阶段联合调解,积极释法,评估诉讼风险,最大程度就地化解矛盾。案件调解不成,则引导纠纷主体选择适当的权利救济渠道,固定事实,留存证据,提高后续诉讼阶段的审理质效。与社区搭建“联调联动”平台。长阳法庭与房山区西潞街道试行建立“五位一体”矛盾调解工作站,由“星夜调解室”调解员、社区街道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及律师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按照“前期介入、中期调和、心理疏导、一站解纷”的“四步法”调解纠纷,各调解主体共享调解信息,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综合施策化解矛盾,实现社区治理类案件的源头治理。该工作模式已作为房山区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的重点举措,引起了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四是结合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质效与便民效果双提升。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进一步发挥夜间法庭的灵活性和适用性,我院依托智慧诉讼服务建设,将线上立案、线上送达、线上调解、线上开庭同夜间法庭工作有机融合,方便人民群众在线上灵活安排时间,完成诉讼流程。依托线上云庭,根据工作实际及当事人需求,利用中午、晚间及节假日值班时间开展线上审理,满足群众对庭审时间、庭审场地等多元化需求。依托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手机APP,实现法官对辖区调解员在线互动,解决即时指导调解、申请材料移转和远程司法确认。依托线上“星空云课堂”,充分发挥院内资源潜力,法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夜间法庭的辐射效应。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运用,为夜间法庭提升审判质效与便民效果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

案例三

我院扎实推进“五位一体”审判管理监督机制促进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

审判质效是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关键,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是今年北京法院的重点工作,我院深入落实寇昉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提出“牢固树立审限意识,明确正常审限内结案是常态,审限延长、审限中止是例外的原则”,对标对表目标责任制考核,扎实推进“五位一体”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提升审判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截止7月底,我院结收比、结案均衡度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结案率排名第二,审判运行态势良性发展。

一是强化法官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审限管理机制。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最高院、市高院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房山法院关于加快民商事案件审理节奏 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意见》。落实审判责任清单要求,强化审判人员审限意识,加强对案件审限进行自我管理,杜绝隐性超审限现象。发挥法官的程序主导作用和法官助理案件流程跟单职责,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控制案件开庭次数和多次开庭时间间隔。目前我院民商事审结案件中,普通程序案件平均开庭次数0.03次,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开庭次数0.01次,在审案件多次开庭平均时间间隔6.25天。

二是压实院庭长管理监督职责,推进长期未结案清理机制。修订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责任清单,加强院庭长对案件流程的管理监督,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延审、扣审案件提前层报院庭长进行实质审批,院庭长逐案审核是否存在法定延审、扣审情形,并核查相关材料。将长期未结案件监管节点提前,庭长每月督办审理时间超6个月或开庭、扣审超过2次案件,疑难案件及时召开法官会议研讨;主管院长定期听取各庭超9个月未结或开庭、扣审超过3次案件汇报,对存在疑难复杂原因的案件加强督促指导,对重点敏感及关联案件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审理进程。今年以来我院共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428件,6个月以上未结案同比下降12.7%

三是细化审判管理职能,完善案件管理和流程节点监控机制。提升审判管理部门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的全程监控和动态管理。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动态台帐,以关键节点为抓手统一管理督办全院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每月通报各庭及法官长期未结案排名并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审委会对审理期限超过1年案件进行评估问责,对因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审判质量效率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针对超期送达、随意公告、重复开庭、多次开庭、鉴定评估委托移转不及时、庭后久拖不判、积压报结等现象,加强节点管控,通过信息化系统监控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提示、督促承办庭室和承办人加快节点推进,避免流程空转。

四是加强技术资源保障,深化“电子+集约”全流程提速机制。将推广电子诉讼和智慧法院建设相结合,吸收借鉴疫情防控期间探索积累的在线诉讼工作经验,进一步整合审判信息网、移动微法院、云庭、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拓展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在线提交材料、在线阅卷、线上执行、线上法官会议及网络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运用。充分运用“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制定分类送达指引清单,整合集约送达组、驻点机构、社会化服务等力量集中推进送达工作,提升规模效应,全方位保障审判进程,全面提高案件办理速度。今年我院在线立案7070件,在线立案率46.82%,排名全市第三;在线庭审3748次,电子送达案件7273件,电子送达成功率97.16%,排名全市第四;疫情以来线上执结案件3899件,案款发放平均用时排名全市第一;在全市法院率先开展线上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2.37万元。

五是树立减量增效价值导向,优化“主动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标对表北京市中基层法院202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关于审判效率、审限管理的指标要求,制定完善《房山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落实减量发展、均衡结案的要求,改变以预计收案数为基础制定月度结案任务指标的“被动式”考核方式,探索建立以“结收比动态均衡、未结案分段消减”为思路的“主动型”目标管理考核模式,指导各庭加强自主管理考核。修订完善法官个人业绩考核办法,对违规延审扣审、随意转换程序、超审限结案、违规占用审限等案件予以扣分,对审判效率得分高的法官予以表彰,对案件长期未结引发信访投诉或质量问题等进行一案双查,切实追究办案主体责任。

 
责任编辑:陈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