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河北人民法庭韩玉法官审判团队前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岗上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赡养案件。此次巡回审判得到人大代表和当地村民的关注,人大代表和村民旁听庭审。
年近八旬的老人王某走进河北人民法庭,将其二儿子李某诉至法院。鉴于老人王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方便老人参加诉讼,河北人民法庭决定巡回审理这起案件。老人王某及法律援助律师,以及被告李某及其配偶参加巡回审判。
王某表示其生活困难,体弱多病,需要赡养。在2001年,王某起诉李某赡养纠纷,房山法院判决李某每月支付王某赡养费100元、每年给付王某生活用煤1吨,医疗费用由李某承担一半。但是,王某年事已高且疾病增多,需要增加营养和药物,同时物价升高,原判决的费用已经不能满足日常生活。因此,王某要求李某提高赡养费用,给付每月赡养费1000元、每年电费600元以及医疗报销后费用的一半。
李某表示不同意王某的要求。李某表示,王某有多渠道的生活来源:一方面,李某按照判决每月支付相应的费用。另一方面,国家每月给予老人生活补助,村委会每月给予老人生活补助、土地确权款、生态效益等费用,逢年过节村委会也向老人发放节日补助及生活物品。虽然现在物价升高,但是目前的生活来源费用可以满足老人的生活需要,衣食住行均有保障。李某家庭本身也有困难,李某及配偶身体不好,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李某职业是出租车司机,由于疫情对行业的冲击,加之生病吃药,生活也存在困难,还请母亲能够考虑儿女的生活条件酌情主张赡养费。
庭审中,韩玉法官再次主持调解,但是双方矛盾尖锐,均不让步。本次庭审没有当庭宣判,随即休庭,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屈桂英、杨国华、刘维和韩玉法官主动跟老人王某调解谈心,从亲情、老人赡养、儿女生活等角度,希望老人认真考虑,敞开心扉与家人心平气和谈一谈,缓和与家人的关系。
此次巡回调解受到中央电视台《夕阳红》、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生活这一刻》、房山电视台《法治与生活》、《北京晚报》《北京日报》等多家媒体的关注与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