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我院指导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装修设计合同纠纷,并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这是我院首次对经行政机关主持调解达成的民事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开创了行政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的先例。
2020年3月,消费者王某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家居装饰工程设计合同一份。双方约定:由装饰公司为王某的房屋装修进行设计,设计费1万元。合同签订后,王某交付设计费1万元,装饰公司向王某交付了设计图纸。王某认为设计图纸未能体现设计要求,便要求装饰公司退还设计费,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后王某向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请求该局维护其合法权益。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王某投诉后,便与我院联系,希望通过消费领域纠纷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化解该纠纷。
5月9日上午,我院立案庭副庭长刘国承携法官助理朱锦辉前往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纠纷调解程序的适用、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的制作以及当事人身份材料、证据材料的收集等,进行了全程业务指导。经该局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装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前退还王某设计费5000元;二、双方签订的家居装饰设计协议解除。协议达成后,本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消费领域纠纷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是今年4月初,我院与房山区司法局、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创制的一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该机制首次将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程序,同时,通过法官全程业务指导、行政调解程序与司法确认程序无缝对接、当事人“一站式”办理便捷通道等机制,极大地优化了司法确认程序,方便了当事人办理司法确认。该机制建立后,我院对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35个工商所、食药监所的130余名行政调解人员进行了调解规范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