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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作者:成梦琳  发布时间:2020-04-15 17:04:52 打印 字号: | |

4月15日,在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我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国安办、市委国安办、市高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立体式、多角度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积极广泛动员,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国家安全法治意识。院党组高度重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工作的开展,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靠前部署,统筹国家安全教育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全院各部门领导和干警的大力支持下,政治部党群宣传组积极组织全院党员干警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通过观看《总体国家安全观》短视频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公益宣传片》等形式,专项学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站位,引导党员干警自觉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法院党员干警在国家安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出发,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政治部新闻宣传组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参与“北京反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日线上答题活动,提升干警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和知识储备。

二是选取典型案例,多渠道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安全教育。4月15日晚19点38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结合国家安全日主题播出《人民安全 国家安全》专题报道,以我院审理并宣判的常某隐瞒行程致使多人隔离,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为典型案例进行释法。此前,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董杰就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相关法律问题接受了《焦点访谈》栏目记者采访。常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作为北京市唯一案例入选最高法第三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市高院及北京房山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刑事审判庭、综合办公室提前沟通策划,于4月15日上午依托市高院“京法巡回讲堂”、我院“普法巴士”宣传品牌,联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线上普法活动,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此次活动进行了“云”监督,50余名房山二职高教师、燕山地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在线聆听了关于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并通过典型案例了解了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法律内容。 

三是主推自有品牌,全媒体平台同步发声扩大传播力。我院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小乐说法、今日头条、抖音等全媒体平台,通过图文、视频、微动漫、网络公开课等多元形式,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工作。新媒体作品《京法巡回讲堂 || 国家安全在身边:小心!这样可能违法》深入介绍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知识,得到市高院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推送;《4·15 ||国家安全 就是你我的安全》着重介绍了生物安全相关方面的知识。短视频《#国家安全日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病人,擅自脱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引起疾病传播,可能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了详细解读。微动漫《小乐说法——保密基础知识普及篇》详细生动介绍了保密法相关内容。政治部新闻宣传组同步制作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网络公开课,通过腾讯视频平台展播。全媒体平台同步发声,扩大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国家安全关系民生、国家稳定以及社会长远发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内外兼顾,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最大程度强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及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增强了国家安全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扩大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影响力,切实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