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青,2010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同年进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该院燕山人民法庭的一名员额法官。她自2014年7月独立办理案件至今,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247件,无一发回、差错案件,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她工作勤勉、专业扎实、亲民爱民、严格自律,因成绩突出,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质量标兵”等荣誉称号,并在本院“十大厉莉先锋明星”的评选中,被评为“亲民爱民先锋明星”。
学无止境,公正为民
万青所在的燕山人民法庭,是一个民商事合一的审判庭,受理辖区内的各类民事、商事、劳动争议等案件。这就要求法庭的法官们不仅要能做专家型法官,还要做全能型法官,对法官的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万青在来到燕山人民法庭前,仅有在民事审判庭工作的经验,为弥补自己的短板,她利用午休、下班的时间钻研法条,不畏疑难,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很快就成为了法庭的结案主力,成为一名既审民商事案件又审劳动争议案件的全能手。
在吴某诉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吴某称因其长期在有毒害的环境中工作,因此患上了职业病,但公司拒不为其进行职业病鉴定及工伤认定,拒绝为其支付检查、诊断、治疗的费用。由于吴某与公司的矛盾,吴某已达退休年龄,但拒不接受办理退休手续,导致吴某无收入来源而又负担着巨额的治疗费用。吴某在到法院起诉前,多次进行信访,问题都未得到解决。万青在受理了该案后,仅吴某提供的各项检查材料、票据等就达10本卷宗厚。她第一时间了解了吴某的病情及治疗情况,得知吴某现在病情恶化,急需用钱进行继续治疗,万青立即联系了公司,向其询问公司应承担的费用部分可否为吴某先行报销。公司在万青法官的建议下,为吴某开通了绿色通道,为其报销了部分检查费用,缓解了吴某的燃眉之急。吴某的身体状况随时可能恶化,万青加快了办理此案的速度。她一边研究法条和法律适用,一边整理案件材料,由于吴某身患多种疾病,其提交的上千页的检查材料和票据未对职业病一项加以区分,万青就结合吴某就诊机构的职业病诊断资质、职业病科室相关医嘱,逐页逐项地酌情区分诊断费用与治疗费用,并最终确定吴某的职业病诊断费用为1.5万余元。万青对判决的思路胸有成竹,利用晚上加班的时间将判决一气呵成完成,不觉时针已指向了凌晨三点。万青还在判决书中为其说明了其未得到支持的治疗费及公司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等问题的解决途径。就这样,万青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啃完了这件“骨头案”。后吴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但吴某在见到万青法官时,仍不由得称赞:“您为我的事情真是尽心尽力,虽然我的诉求没有得到全部的支持,但是我知道了我接下来该怎么做,我真该谢谢您!”
三年来,万青审结的上千件案件,无一发回、无一差错、无一信访。她撰写的裁判文书逻辑严谨、论理充分,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文书上网率长期达100%。她说,判决书就是她作为法官的一张名片。她撰写的多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并荣获房山法院“优秀案例分析奖”。
调判结合,为民解忧
在审判工作中,万青“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审判质量严格把关,同时,她还讲究工作方法,对能够调解的案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以做到案结事了。有很多时候,她都是已经写好了判决,但是为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积极主持调解。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都自愿接受并达成了调解。
在张某起诉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张某出资购买刘某的一套房屋,但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刘某提出解除合同,并愿意尽全力赔付大额违约金。原来,刘某仅一套住房,他原盘算着卖掉房子后跟继母一起住以便照顾老人,没成想房子卖掉了,但继母死活不同意刘某和自己一起住。刘某无奈跟张某表示自己无地居住,要求解除合同。而张某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落户才在房价相对较低的燕山购买了房子。张某向刘某表示,现在房价涨了,如果刘某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自己以后更是买不起北京的房子了,或许自己只能离开北京回老家了。双方协商无果,张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万青受理了此案后,认为这个案件事实简单,法律适用明确,完全可以一纸判决定案。但万青更知道,这套房子一端关系着中年人的生存,一端关系着年轻人的未来,案件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和解。万青法官以己度人,来回主持了近20次调解,其间夹杂着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的反复,万青从情理、法理等多方面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支付刘某补偿款3万元,刘某于1年后交付房屋。万青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解决了当事人困扰已久的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后,张某送来锦旗,上书“化解百姓矛盾,严格公正司法”,他说:“万法官工作那么忙,还为我们不厌其烦地主持了这么多次调解,真是特别难得。”
房山法院于2017年初建立立案、调解、速裁横向无缝对接的三点连环工作机制。万青作为燕山人民法庭的速裁法官,负责简易案件速裁,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万青平均每天至少要开4个庭,对法庭2组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面对如此大的工作强度大,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调判结合,月均结案量达100件,占全庭结案量的83%,高质效地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勇于创新,敢于担当
审判工作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面对问题,万青立足于维护当事人利益,敢于创新,积极探索化解矛盾途径。2016年6月,万青法官受理的王某诉白某离婚纠纷一案,白某用旅游签证出境,后滞留国外长期未归,且居无定所。万青通过外交途径向白某送达诉讼材料,但因送达期间较长,白某已经更换了住所,且无法提供长期居住地址,该方式不能成功送达。万青与白某家人取得联系,得知白某确实现居美国,并通过微信联系到了白某本人。万青法官要求白某能够回国应诉或者出具经使领馆公证的合法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诉讼。但白某表示,其现处于申请美国绿卡期间,短期内无法回国,亦无法出具经使领馆公证的合法委托手续。就在案件无法推进的时候,为保障审判程序的正常进行,万青向领导请示,要求用微信的方式送达诉讼材料及开庭。为核实白某的身份,万青还要求白某提供身份证信息、护照,并通知白某家人到庭确认。最后,白某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参加庭审,该案得以顺利审结。因创新庭审形式、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获得双方当事人及媒体的高度赞扬。
在审判工作之余,万青还主动挑起法治宣传的担子,利用她在审判工作中掌握的案例,用生动的文笔撰写普法稿件,发布于各大媒体上,因其突出的新闻宣传工作,曾荣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一等奖。
“人处在一种默默奋斗的状态,精神就会从琐碎生活中得到升华。”没有惊天壮举,没有豪言壮语,没有信誓旦旦,有的只是醉心法治、为民着想的朴实的赤诚之心,万青在自己的岗位上潜心耕耘,用心钻研,在她眼中,这也许就是她的本职工作,但是在当事人、在同事眼中,她却早已光芒万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