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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四项举措保障“云开庭”活动顺利进行
  发布时间:2020-03-24 08:32:12 打印 字号: | |


   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已安排的庭审活动不能照常开展,为有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审判工作顺利运行,房山法院紧急排查梳理近期审判案件,启动“云开庭”模式,将有条件进行网络视频开庭的案件全部转为线上审理,通过远程庭审确保法官和当事人安全参与诉讼活动,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案件审判工作的不利影响。
  一是全面排查,线上开庭询问动员到案到人。及时排查了2月3日至14日已安排庭审的746起案件,逐一与案件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询问是否有条件参与网络视频开庭并进行具体操作指导。对不同意、不理解的当事人耐心说明线下开庭风险,积极动员引导;对邮寄、公告送达等联系不到被告的案件,原告同意延期开庭的,及时向被告送达,并安排书记员在原定法庭、开庭时间等候被告。经当事人同意,515件案件延期开庭,231件案件拟按期开庭,并采用云庭、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庭审。
  二是启动预案,刑事速裁案件“云庭”当庭宣判。针对春节前已排庭的39起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等刑事速裁案件,考虑到被告人刑期短、刑事手续较为繁琐,如择期审理可能存在超期羁押等风险,该院启动疫情应急预案,确立“云”模式审理的思路,提前就案件审理、程序适用、技术应用等方面与公诉机关、羁押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等进行沟通。审判人员在法庭电脑登录互联网庭审系统,公诉人、赴看守所人员手机下载“云庭APP”系统,将被告人提押到换押室外空地进行远程庭审,法律援助律师则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月3日,5个审判团队在两个半小时内接替开庭,39件案件均当庭宣判。
  三是加强指引,发布微信开庭操作指南。拟定了互联网开庭相关技术方案,在专业互联网法庭未建成前,推荐各庭使用微信进行视频庭审,并由技术部门提供一对一技术支持,加强庭前测试以及庭审过程中的技术保障。为方便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熟悉操作方法和流程,专门制作了《微信开庭操作指南》《微信庭审流程规范》,将从微信建群、庭审设备连接、庭前告知确认等准备工作到庭审中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发问答问等具体环节的操作方法,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分步骤详细讲解,并对证人出庭退庭形式、当事人阅读笔录及签名方式等细节加以规范。
  四是总结要点,确保线上开庭案件审判质效。针对案件延期、变更审理方式等带来的风险进行预估预判,制定线上庭审工作要点、疫情后审理执行工作方案,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确保不降低审判质效。该院要求网上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并对包括询问当事人是否接受微信庭审、告知当事人庭审时间、核对是否本人微信号、发送告知书及确认当事人收到、提交证据及证据交换、确认庭审笔录、确认调解协议等11个环节,全部截屏取证、打印存档。2月3日至11日,通过云庭、微信视频等方式在线开庭117件,庭审过程顺利,当事人反馈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