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婧, 2002年7月入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先后在研究室、政治处、办公室、外联办、河北法庭、速裁庭工作,现任速裁庭庭长。因工作表现突出,曾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并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身在远山有人识
作为房山法院唯一一位曾任派出法庭庭长的80后女法官,几乎每个房法人说起肖婧都会竖起大拇指。她生活中优雅沉稳,工作中果敢担当,骨子里有着一种不折不扣的韧劲儿。
2013年1月,肖婧成为了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河北人民法庭地处房山西南山区,是距离院机关最远、条件最为艰苦的山区法庭,也是房山法院一个有着优良审判传统、深厚荣誉积淀、坚实爱民文化底蕴的优秀派出法庭。从那一刻起,肖婧扎根深山、勤勉履职,她用1500多个日夜的坚守与奉献,回应山区群众对司法的期盼,她像点点星芒,竭力在大山深处播洒着法治的光与热。
肖婧秉承河北法庭优良巡回审判传统,带领全庭干警积极探索实践,在综合分析辖区收案特点基础上,在霞云岭乡和青龙湖镇两个收案数较多、距离法庭路程较远的乡镇设立了3个巡回审判点,探索实践以巡回审判为主体、以“五位一体” 的纠纷化解机制和“一驻三进” 的审判延伸机制为两翼的山区工作法,并着力打造便利百姓诉讼的“环十五公里诉讼服务圈”,即在巡回审判点十五公里范围内的五类诉讼案件 尽量在巡回审判点立案、审理,极大地便利了辖区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人群)进行诉讼,有效地降低了山区群众的诉累,提升了老百姓的满意度。原北京市高院院长慕平莅临河北法庭指导工作时指出,在肖婧同志带领下开展的巡回审判工作 “接地气、顺民意”。
积极推动党建创新,肖婧在房山法院职业化、开放式党建模式的引导下,在河北人民法庭率先推出了“党建五日”(即党建谏言日,党建开放日,党建体验日,党建公益日,党建评议日)特色党建品牌,加强了与基层党组织、人民群众的互动联络,增强队伍凝聚力,审判质效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近年来,河北法庭在收案年均递增29.5%,人员不增、案件激增的情况下,结案年均递增30%,法官人均结案年均增长40.7%,始终保持了案件息诉服判率91.55%以上、发改率0.06%以下、案件差错率为0的良好记录,案件质效不断攀升。河北法庭党支部工作成效被北京市《支部生活》杂志刊文报道。
四年的深山耕耘,河北法庭在肖婧的带领下佳绩频传,先后荣获第八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创奖、北京市政法系统“五好党支部”、北京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青年文明号、房山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房山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等多项荣誉称号。
载得锦标第一归
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房山法院作为北京市法院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第一时间推行繁简分流的速裁机制,肖婧便在此时自院领导的手中接过了新挑战的令旗,成为速裁庭庭长。在全院的倾力支持下,肖婧带领速裁庭用约15%的审判力量审结62.57%的民商事案件,人均结案595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现实难题。
改革之初,肖婧顺应司法改革繁简分流工作要求,积极思考,勇敢实践,带领18个民商事速裁团队作为诉讼前端化解工作的排头兵、冲锋队,在工作中不断开拓创新。她积极思考,着重从5个维度开展工作。构建“1+6”的“多元调解+速裁”大格局,吸纳院本部青年骨干法官组建8个审判团队,同时对于原6个人民法庭的诉前组共10个审判团队实行一体化管理,将全院所有民商事案件纳入多元调解及速裁范围,形成全院范围内“1+6”的“多元调解+速裁”大格局,持续积淀矛盾化解力量;打造调裁一体的“大速裁团队”,积极借助外部解纷力量,将两批合计73名调解员编入18个速裁团队,实现专业分流及“团对结对指导”,成为纠纷过滤、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速裁“六位一体”的微型团队;实践团队运行流程化管理,深化立案、调解、速裁“三点连环”衔接工作机制,制定落实《诉调对接流程表》、《案件事实审查确认书》、《司法确认审核表》、《房山法院司法确认工作规则》等提升诉调对接规范化程度;打造程序性事务集约管理模式,按照“全院大集约、团队小集约”要求,组建保障组对送达、评估鉴定、公告、转接诉讼材料四大主要程序性事务实行集约送达,服务审判团队专司审判核心事务;创新“党建四季”品牌,成立4个党小组,18个党建小分队,分批分时、周期性地举行各种党建活动,团队的凝聚力、荣誉感不断增强。
经过9个月夙夜奉公、不知疲倦的努力,速裁庭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18名速裁法官审结案件8920件,在已公布的1-8月北京市法院多元化解工作中排名首位。
梅花香自苦寒来
作为庭长,肖婧要承担庭室管理工作,作为员额法官,她还带头处理庭里最难的案件、接待最难缠的当事人。2013年至今,肖婧公正高效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22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民事案件100余件,无一差错案件。
她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参与审理的58名外地农民工讨薪案,从立案到调解再到执行仅用了18天,有力地维护了外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2014年,因关涉新农村建设,肖婧与案件承办人就某村民委员会起诉十二位村民返还房屋案进行共同研讨,优质高效的审理、说理清晰的裁判文书以及公正的判决结果,维护情理法理周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使得该案最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件。
她积极总结审判经验,推动审判工作、助力立法进步。2015年,她结合司法实践撰写了《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责任承担分析》一文被《人民法院报》全文刊发,并以此形成类型案件审理要点。2015年12月,她应邀参加了由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表决前评估会,并对其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诉讼程序、证据认定标准、公安机关告诫书内容要素等提出建议,最终被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采纳。2016年3月,河北法庭作出全市首例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媒体称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一案”,入选2016年媒体关注的法院十大案件,亦两度被《新闻联播》报道。肖婧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和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鸣响了反家庭暴力的警钟,切实打击了家庭暴力行为,推动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2016年春节前夕,北京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专程前往河北法庭慰问了肖婧同志,并对肖婧同志扎根基层、服务辖区群众的辛劳付出给予了高度评价,同年,肖婧被评为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十五年的法院工作,肖婧将最美好的人生岁月融入房山法院发展历程中,她负责下的信息报送工作曾一度跃升至全市法院首位,筹建全国首支以法官为成员的“爱铸天平”法官爱民宣讲团,入选“北京精神”三支宣讲分团之一,荣获北京市“十佳百姓宣讲团”称号。她用自己拼搏与付出走出了人生最精彩的奉献时光。
埋首案牍,她在三尺法台上书写美丽人生,经受住时光的磨砺,她从容而倔强成就着内心的赤诚。她传播着正义的光与热,坚守着对于法律最初的信仰,她在司法事业中无怨无悔的追寻着,实践着,在她努力的前方,青春,无悔,人生,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