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房山区召开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娄宇红同志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按照会议流程,房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强同志向娄宇红同志颁发任命证书。随后,娄宇红同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