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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娄宇红同志为我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作者:李莹  发布时间:2019-05-13 16:34:09 打印 字号: | |

513日上午,房山区召开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娄宇红同志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按照会议流程,房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强同志向娄宇红同志颁发任命证书。随后,娄宇红同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责任编辑: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