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原告为窦店法庭赠送了锦旗,上书“秉公执法、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廉明高效”,以此表达对本案主审法官辛崇增的审判团队严谨细致、公正司法的认可。
被告孟某某因犯罪,羁押于北京市延庆监狱。原告栾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孟某某离婚。辛崇增法官受案后,积极与原告联系,在核实了原被告之间的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及双方的子女情况后,随即安排法官助理刘婷婷、书记员陈翠微前往北京市延庆监狱向被告孟某某进行送达。在刘婷婷、陈翠微多次与监狱的工作人员沟通交流后,才得以使案件成功送达。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辛崇增法官认真剖析案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终判定双方离婚,子女抚养的问题上辛法官从有利子女生活、成长的角度考虑,作出了判决。
为表达对辛崇增审判团队的感激之情,栾某某一方赠送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