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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四项举措推进电子送达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诉服办  发布时间:2019-03-13 16:22:21 打印 字号: | |

房山法院积极落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集约送达工作的规定(试行)》,继法院专递送达、公告送达、材料交转柜预约送达等线上送达方式推开后,9月起,在全院推行电子送达,通过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北京审判信息网及传真等方式向当事人及代理人送达文书,截至目前,房山法院电子送达成功率为100%,主要做法为:

一是合理统筹,内外联动,夯实电子送达基础工作。电子送达功能上线后,房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听取电子送达工作情况汇报,要求严格落实市高院相关工作要求,务必全力做好电子送达工作。诉讼服务办公室作为牵头和主责部门,分两个维度、三项内容、四个层次,以多种形式推动工作开展:“两个维度”指整合和参考院内、院外两方面信息资源,既从本院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工作方案,又与丰台、顺义等已经开展电子送达工作的法院交流和学习,以他山之石提供经验借鉴;“三项内容”指聚焦电子送达的工作模式、人员配备、技术障碍这三个重点、难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起到主线明确、重点突出的效果;“四个层次”指全面征求各业务庭庭长、员额法官、部分审判人员及律师等关于电子送达工作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的扩张该项工作的意见反馈渠道;“多种形式”包括以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实地参观、电话沟通、阅读信息等方式,将有关电子送达的信息基础夯实夯牢。

二是分类指引,多管齐下,推进电子送达利用率提升。在具体操作层面,房山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本着“深挖潜力、广泛借力、执行有力”的原则,充分调动内部、外部两方面资源,保障电子送达工作见实效、出实绩。一方面是在法院内部率先开展电子送达集中操作培训,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集约送达工作的规定(试行)》推出后,邀请市高院诉服办工作人员为全院各审判团队讲授电子送达操作流程;与此同时,选择试点庭室、试点串案,在部门层面普及推广电子送达工作,提高干警的认可接受度,提升工作效率;派专人在立案庭、速裁庭设立专岗,引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接收诉讼材料。另一方面是加强与外部律师协会、律所联络,打通电子送达“最后一环”:邀请房山区律师协会律师参加电子送达相关培训、有关会议,达成意见共识,争取律师群体的配合;与房山区律师协会签订《共同推进电子送达工作战略协议》,搭建平台;主动走访房山区各大律所,上门为律师绑定微信送达账号。在此基础上,我院聘用外包人员专职从事电子送达工作,提升了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三是加强宣传,稳中求进,不断扩大电子送达受众面。电子送达作为推进“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一个重点环节,既有现实必要性,又有时代特征。我院将电子送达工作的推广融入软、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强化宣传引导。首先,在院网通知栏、信息化工作子菜单下公布电子送达操作规范和具体流程、公开培训资料,供干警随时学习;其次,在向当事人开放的立案大厅、诉服大厅设置“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号引导牌、微信送达操作流程引导牌等,使来院当事人在目之所及处,方便的获取电子送达安装、绑定帮助;同时,印发千余份微信送达宣传册,方便来院当事人随时拿取;利用本院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电子送达便民惠民的优势,不断加强电子送达方式的对外宣传和引导工作。

四是跟进服务,主动作为,积极回应各方反馈。截止目前,房山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在管理电子送达平台过程中,共收到来自试点庭室、律师协会、律师个人的意见、反馈30余条。针对这些反馈,诉讼服务办公室从原被告视角、便利法官工作角度、律师与委托人沟通模式等方面逐一进行数据的筛选、分类、对比:对发现的流程漏洞及时修补,对可能引发矛盾和产生审理阻碍的风险点从操作上加以调整;对技术操作上存在困难的试点庭室,诉服办主动下沉,跟踪到具体案件和具体操作人,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无法在本院层面解决的个别问题,诉服办发挥桥梁和中转作用,及时向市高院诉讼服务管理部门反馈,促成问题的最终解决,有力保障了电子送达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