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房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专项听取房山法院关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报告。
会上,房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首先报告了房山法院近三年执行收结案情况以及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一是提高站位,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搭建跨区域司法协作平台,服务保障区域发展大局;二是深入开展“1+3”执行体制改革,加强集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保障,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工作格局;三是重拳出击,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以刑事自诉案件为突破口,全面加大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四是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加强“立、保、执”衔接,切实保障申请人权益;五是引入社会资本,探索公益基金参与执行救助新模式;六是强化执行保障,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条件和氛围,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支撑。
随后,邵院长指出当前执行工作存在查人找物难、部分涉民生及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度大,强制执行力度仍需加大、失信惩戒机制需完善,涉执行信访比例高、执行规范化水平还需提升,执行队伍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执行宣传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与困难,并提出下一步房山法院将坚持“一性两化”的工作思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攻坚重点案件,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执行管理,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化解执行信访,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执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认可度,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听取房山法院工作报告后,区人大常委会对房山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各位委员一致表示,房山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为保障区域发展大局、维护司法权威作出了突出贡献。针对执行当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委员们建议法院强化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坚持标本兼治、源头化解,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加强调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强执行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