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院被市高院确定为立案前多元调解工作试点法院,为集中调解力量,增强调解实效,我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并在各人民法庭分设6个诉调对接组,形成“1+6”的多元调解格局,搭建起点面结合的诉前调解网络。我院充分汇聚各种力量,吸纳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组成“三员”调解团队,广泛参与诉前调解。以厉莉爱心团队和“北京榜样”马志敏为引领,推出“两室”纠纷调解品牌,在院内及6个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了7个“爱心调解室”和“马志敏调解室”,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调解服务。
下面我们就来听一听我院两位优秀的调解员讲述他们亲身经历的精彩调解故事。
七旬老太两次起诉坚决要离婚
爱心调解动晓情理唤回结发心
人民调解员 刘堪铎
时间过得真快,回想起来,我在法院立案诉前调解对接中心婚姻家庭组从事专职调解工作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有幸参与的各类家事案件已有百起之多。时光荏苒。有些案件的情节已渐渐淡出了记忆,但对这起年过七旬老夫妇离婚案件的情节和调解过程至今仍记忆犹新,历历在目,并由此引发了一些深刻的思考。
2016年7月19日上午九点,诉调中心刘主任手里拿着宗案卷,领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来到我们婚姻家庭调解室。
刘主任向我简要介绍了一下当事人的情况:原告:乔某某,女,72岁;被告:崔某某,男,75岁;原被告系夫妻关系,双方均为退休教师,住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街道北潞华小区。双方于1968年9月,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且事业有成。儿子崔xx在北京某银行当副行长;女儿崔xx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某重点高中担任高三毕业班主任。原告乔某某系第二次向丈夫崔其某提出离婚诉讼。
这是我在家事组做调解工作以来,头一回遇到这么大年纪的老人离婚案件,望着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从内心感到这起离婚案件肯定有一定的难度,尽管如此,我还是先从了解老人家要求离婚的原因及情况入手,然后再做调解。通过询问,老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向我述说了其丈夫的“罪状”:一是被告崔某某在外有婚外情,曾经不打招呼就提个包外出住宾馆旅店,时间少则六个月多则有近一年,随时想走就走,想回来就回来。从不把原告乔某其放在眼里当回事;二是被告崔某某有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时因家庭琐事或无缘无故就打骂原告乔某某,甚至随便顺手拿起什么就打就抡原告,曾经把敦布把和拐棍都打断过,也不管给原告乔某某看病医伤;三是被告崔某某对原告乔某某不尽夫妻责任,没有家庭责任心担当,也从来不给原告生活费和零花钱用,对原告不管不顾。原告岁数已过七十岁了需要夫妻双方互相照顾,但被告却只顾自己,不尽夫妻间相互搀扶照顾义务。为此原告乔某某曾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与被告崔某某离婚诉讼。由于被告的两名学生都在房山法院当法官,其两位法官学生都苦口婆心劝其老师和师母别离婚,这么大岁数了离婚,对两位老人都是伤害,被告崔某其也曾当面向原告乔某某认错并道歉,并表示悔过自新,原告就此原谅了被告,同时也给了被告一次重新在一起生活改正的机会,但第一次原告撤诉后,被告仍我行我素,不思悔改。为此,原告又第二次又起诉到本院要求离婚。
对这起七旬古稀老人的离婚案件,我从思想上十分重视。对原告乔某某进行了详细询问和谈话笔录后,及时通知约见被告崔某某来院调解室并为其送达了原告乔某某的第二次要求离婚起诉状,征求被告对原告离婚诉讼请求的意见和看法态度。被告崔某某看完原告诉状后,对原告诉状里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不完全认可,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一是对原告所说自己在外边有情人的陈述,表示了否定,说原告完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在外面有情人;二是关于不给原告打招呼外出的说法也事出有因,崔某说自己年过七十五岁,患有多种老年病。有时外出看病住院,完全是出于对老伴的疼爱,恐其担心;三是原告乔某某在诉状里所陈述的被告有家庭暴力的说法欠妥,被告认为老夫老妻之间,因家庭琐事偶尔发生争争吵、拉拉扯扯或推推搡搡时有发生,也属正常,但不像原告所述的那样邪乎,走到离婚地步;四是原告乔某某所述说被告对对家庭没有责任心、对原告不够关心、不做家务事,也不给乔某某生活费和零花钱,被告崔某某认识到第四点确实做得不够好,但也不至于弄到离婚的地步。被告崔某某虽然意识到自己确实对家庭和老伴做得不够,但只要原告谅解,今后一定要努力做好并痛改前非,珍惜老夫老妻之间的感情,相互搀扶,相互照顾,共度余生。
当我把被告崔某某的真实想法告诉原告乔某后,没想到原告乔某某听后,离婚态度更加强硬坚决,根本不相信被告的认错态度。顿时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我不得不重新思考对这起古稀老夫妇的离婚案件的调解思路,经过认真分折我认为原被告夫妻都已年过七旬,原告乔某某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在很大程度上有好面子和赌气的成分,才反复提出二次离婚诉讼。如果真的离婚,那么就是两败俱伤,对双方都是伤害。从我对双方的谈话和详细询问来看。老夫妇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五十多年,是具有一定感情基础的,绝不能说离就离。想到这里,对于这对古稀老夫妇的离婚案件,我从心里有了调解思路和方案。
我按照第二次调解思路方案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电话,首先通知原被告的儿子女儿,尽快来法院调解室协助我对此案的调解。但是当事人的女儿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某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又恰逢学校在高考期间暂时不能来法院配合调解工作。我仔细分析了原告主要是想让被告当着法院和儿女的面向其认错的心态,为了使其子女配合此案的调解工作。就将此案延长到高考结束。等到其女儿高考结束后再行调解,直到此案件离接案调解时间快近三十天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的儿子和女儿终于陪同父母按照约定一起来到了法院调解室。于是,我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及其儿子女儿进行了谈话。最后大家聚在一起共同交换调解看法。通过我耐心做工作后,被告崔某某十分配合并高姿态当着法院调解员和儿女的面。满怀深情地回忆了和老伴五十多年的感情生活,当讲到六十年代刚结婚时他当时还在河北涿州外地教书,夫妻两地生活,那时交通不便经常回不来家,家庭生活重担全落在老伴儿一个人身上,老伴那时年轻要强,既要上班还要照顾一双儿女,孩子入托儿所幼儿园读书上学、买菜摇煤球忙家务等等生活琐事,特别是儿子女儿生病感冒发烧上医院看病,被告当时在河北省涿州教书,鞭长莫及无暇顾及照顾家庭和孩子,老伴儿既要上班还要照顾家里一双儿女,其对家庭的付出无以言表。现在儿女都成家立业事业有成,这些都与老伴儿的勤俭持家付出分不开,没有老伴儿就没有今天这个家。说到痛心深情处,老伴儿和儿女都十分感动。特别是老伴竟然感动得放声大哭,长时间积压在心中的委屈,一时间得到释放。儿子女儿也感觉到父母早年含辛茹苦及母亲持家的不易。被告崔某某此时真诚地向老伴儿认错并道歉,希望老伴再给他一次痛改前非的机会,表示今后要关心照顾老伴,携手共度晚年,不给儿女添麻烦。这时我趁热打铁及时地对他们全家谈出了我的看法和希望:一是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走过了风风雨雨五十多年的婚姻历程,应该更加珍惜双方的感情,作为一对老夫妻要互相关心,互相搀扶,安度晚年。并对双方老人说道:假如真的离婚,你们的房子怎么分割?一是卖了房子每人平分一半钱,以目前房价根本买不了现在的房子;二是谁住此房,给对方的房子补偿款也都买不了现在的房子;三是假如离婚后这个两居室房子,两人离婚不离家,每人居住一间,生活起居更容易产生新的矛盾且也不现实。接着我又对其儿子女儿也谈了我的看法:我首先明确指出年过七旬的父母闹离婚,对做儿女的来说,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说明儿女对父母的日常生活不关心和了解不够。之所以让你们做儿女的来法院。一是让你们检讨一下平常对父母的关心够不够,二是让你们做儿女的对父母平时生活中的磕磕碰碰,起到一个监督作用。如果父母真的离婚,你们做儿女的事业做得成功再辉煌,但在家庭这一块可以说是并不完美。儿子女儿听了我的一番话后,当即表示以前确实因工作事业的原因,对父母关心不够,今后一定要多关心老人的精神和感情生活,节假日常带孩子回家看看,孝顺老人。让父母共度晚年幸福生活,共享天伦之乐。原告乔某某看到被告崔某某对自己诚恳的认错检讨、道歉悔过及认真书写的保证书,同时也看到儿子女儿的一番表态,原告乔某某从开始的离婚态度坚决,到举棋不定,直到最后的破涕为笑,心情愉快的主动签写了《撤诉申请书》,一家人高高兴兴地手捧由指导法官出具的《撤诉裁定书》走出调解室。待女儿搀扶着老伴走了几步后,被告崔某某的儿子紧紧握着我的手深表感谢,被告本人手搭在我耳朵旁悄悄地告诉我说,他十分感谢房山法院人民调解员,是法院调解员挽救了他这个家,他中午准备在良乡金百万饭店定一桌饭,同老伴和儿子女儿共进午餐吃顿团圆饭。
此案调解至此,这对年过七旬的老人离婚案件,随着原告主动签写《撤诉申请书》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起七旬古稀老年人离婚案件,通过我的调解虽然尘埃落定,但在我的调解记忆中留下了一个真实生动并引发我深入思考的难忘的故事。使我对各种婚姻家庭类案件的调解有了更深刻地理解;一个个案例的情节和调解过程,都能使我的调解思路进一步提升;同时通过调解工作也提升了我的法律意识;调解工作使我在实践中增长了才干,丰富了人生的阅历,拓宽了视野;调解工作实践加快了我向着成为优秀人民调解员目标前进的步伐。
随着司法改革和人民调解员制度改革与实施,人民调解员队伍在不断壮大,包括了各行各业的人员。这就更加具有代表性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许多人民调解员就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对一些案件的事实分析十分在行,社情民意了解也充分,调解起来更加能发挥和起到积极作用,既提高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效率,调解员们也更有成就感。
随着人民调解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一定会在公正司法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令人难忘的调解故事会越讲越多,越讲越鲜活,全面依法治国的明天会更加光辉灿烂!
将“亲情”牌有机的融入人民调解工作中
人民调解员 翟友林
2017年6月初的一天,年已八旬的张、邢老夫妇,一纸诉状将其爱女张某诉到法庭。声称女儿借款不还,催讨无果,只能通过诉讼之路来解决。
这真是没什么说的呀,父母告女儿,如果不是气愤至极,肯定是不会走这条路的。显而易见,不会存在虚构事实,更不会是虚假诉讼了。
按照老夫妇俩列出的联系方式,按图索骥,电话找到了被告人张某。“喂,您好,您是张某同志吗?我这里是房山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我这里有您一个被诉的案件,原告是您的父母,请您抽时间来一下法院,完善一下必要的手续,准备应诉好吗?”“他们告我什么?凭什么告我?找我的律师说去吧,我有代理人,改日他就会去你们那里。”话筒那边传来的硬邦邦的声音,十分不友好的态度,没等我讲清事情的原委,就将我给顶了回来,噎得我很是尴尬,又十分无奈。
尽管讨了这么个大没趣,但咱们是干的调解工作,职责所在,该包容则包容,能忍者自安嘛!我这样劝解自己。
第二天,代理人如约来到法庭,谈到了女儿在购房时确实向父母借款十万元,一直未还。女儿认为老人不单是为了要借款这么简单,错以为是老人在打她的房子的主意呢,所以态度才不配合的。
在律师完善各项法律手续后,我向律师讲“这个案件事情明,案情简单,不存在诉讼请求之外的意图,让律师做好当事人的劝解工作,讲清利害关系,特别是特定亲属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更应以亲情感化角度入手,多讲老人的不易,根本没有不疼爱自己子女的父母,争取将这个案件内部消化,走调解和好的途径,不必要非对簿公堂,双方应都本着家庭今后和睦相处的目的出发,不要给今后的家庭关系蒙上不必要的阴影。”
在律师的配合下,我又抄起电话,对原告老夫妇进一步的劝解:“自己的儿女什么脾性父母最了解,你们对女儿的诉讼,肯定是她向你们撒娇,讲话不如意气到你们了,血浓于水,都是一家人,当爹妈的应该给闺女一个改正的机会,这件事情还是调解了吧,不然的话会导致你们今后生活不好相处,后果不是很理想的。”
“我也是养儿养女的一个老同志了,对子女平日里是爱之犹恐不及,哪会对儿女下这么大的狠心呢?给我一个面子,还是和好了吧。”
通过律师在电话里对女儿进行劝说和解释,女儿的态度也软化了,同意还款。而这边也通过我对老夫妇俩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亲情感化,也有了良好的回应,老夫妇同意和解并办理撤诉。
三天后,老夫妇在撤诉申请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临走时,十分感谢法院,看到老俩脸上终于有了释然的神态和舒心的笑意,我的心也随之“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