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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天平论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交流研讨会”
作者:安蔚  发布时间:2017-09-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914日,我院举办“天平论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交流研讨会”,就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行理论研讨和实务交流。房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心松,市高院刑一庭副庭长肖江峰出席交流研讨会。外交学院教授江国青,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熊秋红受邀参加会议。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贺亮,房山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建荣,房山公安分局法制支队支队长刘芷,房山律师协会会长赵志华作主题发言。研讨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佟淑主持,副院长付俊伟,部分审判业务庭法官及法官助理、部分区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佟淑副院长对各位领导和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于构建科学合理的诉讼格局有着重要意义,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有赖于公、检、法、律各方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达成共识,打好庭前基础,抓住庭审关键,协同推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随后,公、检、法、律协四家分别从自身的职能定位以及推进此项改革具体采取的措施进行主题发言。高贺亮副院长从强化证据审查、明确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积极推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扩大辩护覆盖范围、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权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刘芷支队长立足实务,从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出发,对公安部门推进的受立案工作改革、侦审一体化改革、“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体系化建设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公安部门将持续通过强化办案人员法治理念、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办案业务培训等主动适应改革要求。高建荣副检察长表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责,进一步强化检察院在引导侦查中的主导作用和庭审公诉中的主体作用,把好审前分流过滤的事实关、证据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深入落实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赵志华会长表示,“以审判为中心”其实质是“以审判司法标准为中心”,是公、检、法、律协四方正能量的合成,律师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

与会领导和专家对各方的发言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肖江峰副庭长表示,法院要在这项改革中承担更大责任,发挥主导作用,直面困难,剔除不足。熊秋红教授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理论依据进行了深入阐释,对刑事诉讼法中被重申、细化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对新创设的规范进行了解读。杨宇冠教授从“审”和“判”两个维度提出统一证据标准、完善质证规则。江国青教授认为此项改革赋予法院更大的独立性、主导性与权威性,法院要通过切实保障庭审实质化使改革要求落地。王心松副书记表示,顶层设计需要在基层实践中加以丰富和完善,希望各方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在实务中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政法干警队伍,齐做改革的实践者与推进者。

最后,佟淑副院长对该次研讨会进行了简要总结,对与会领导和专家的精彩点评致以诚挚的谢意,并表示此次活动既是研讨会又是推进会,各方作为法律共同体的建设者,将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共同分析和探讨实务问题,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持续推进庭审实质化,共同完成改革赋予的任务。

责任编辑: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