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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审判业务专家连春祥事迹材料及颁奖词
  发布时间:2017-09-21 10:00:11 打印 字号: | |

连春祥事迹材料:

连春祥,窦店法庭审判员,从事法院工作34年,坚守人民法庭27年,审结案件6000余件,是房山法院唯一一名参加工作超过30年仍坚守在基层一线的老法官,被百姓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

蒲洼乡芦子水村马某与谢某邻里纠纷案,为实地沟通了解案情,做双方思想工作,连春祥冒着酷热,奔走于田间地头,亲自送达文书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张某某与村委会宅基地纠纷案,老人曾因车祸腿受伤行动不便,他亲自帮忙办理评估程序事宜,并坚持将庭审搬到老人家中进行。与百姓零距离接触,为给百姓解决好纠纷,他顶着雨雪、冒着严寒,辗转于各个山村调查勘验办理案件。扎根基层,心系百姓,他从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听、说、放、忍、真、快、靠、勤八字诀乡村办案法,引入第三方人员参与纠纷解决,妥善化解了数千个家庭的矛盾。

办案之余,连春祥着力提升自己的写作与研究水平,撰写乡村法官日记,书写新闻、案例分析,在北京电视台、高院网络直播等平台进行法制宣传,先后编写和出版《民事办案调解要点与技巧》《诉讼证据》《法官的故事》等多部书籍。以优异的成绩,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暨首都政法先锋”“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他质朴地践行着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目标,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敬业,是房法人的楷模,是房法人的骄傲。

 

颁奖词:

如果说法治是一颗种子,那么司法工作者就是园丁,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仰就是土壤。扬得起斗志、沉得下身心,扎实办好每一件案子,真切培植法治的沃土,他是平凡岗位上的不凡者——连春祥。

 

 

责任编辑: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