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波事迹材料:
2013年2月26日,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全国法院“双优”暨办案标兵表彰大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主会场和各高级人民法院分会场同步召开。获奖者中有位略显瘦弱、两鬓微霜的法官,他是我院民一庭庭长赵洪波。
作为北京市法院系统仅有的六名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法官之一,赵洪波已经不止一次因为审判工作出色站在领奖台上:他曾被评为北京市先进法官,连续两届被评为北京市双优民事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他主持的庭审被评选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这是我院在审判业务方面取得的最高奖项。
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600余件,管理着民口案件量最大、案件复杂程度最高的民一庭,赵洪波的专业水平和敬业态度有目共睹。他审理的某妇幼保健院与某建筑安装施工队、某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某建筑勘察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关系复杂、争议焦点多样、牵涉面广。该案判决成为指导此类案件审理的范本。
将每一起案件办成标准案件、将每一个疑难问题作为专业突破的切入点,对赵洪波而言,是经过20多年审判工作形成的习惯。因为发现庭审直播下的法庭规则适用窘境,他参与撰写的学术论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和北京市二等奖,诠释了“真理藏于细节”的道理。赵洪波将法律赋予的权力用于公正裁判,让手中的天平始于人民、归于人民,在司法事业的征程上,他是永不疲惫的前行者。
颁奖词:
法庭之上,你俯身倾听,抽丝剥茧探究真相;灯光之下,你埋首研读,字字推敲寻踪立法原意。公正的理念已经渗进血液,成为今生执着无悔的品格,清高的风骨却并不遗世独立,你的身后,已经长出一片茂林。你是领路人,你是榜样赵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