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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审判业务专家马艳佳事迹材料及颁奖词
  发布时间:2017-06-28 14:41:31 打印 字号: | |

马艳佳事迹材料

马艳佳,房山法院民三庭庭长。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以来,先后承办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和多批群体性案件,审结案件1000余件,无一例差错及发回重审。

2014年,马艳佳承办的几十名煤矿工人因患肺部职业病变时隔几十年向煤矿主讨要工伤款的系列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双方对抗性强、事实情况复杂,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她在审理中通过多种途径保证裁诉程序平稳过渡和有效控制,最终作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公正判决。她审理的李某诉某景区管委会劳动争议纠纷案,为企业长久发展提供良好司法环境,有利于长期运营下劳资两利局面的实现。在涉某国企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中,马艳佳展现出优秀的庭审驾驭、审判把控、法律运用能力,并对参与法律援助的法学院学生在法治理想及信念上作出正确引导。

马艳佳开创了“递进式调解”工作方法,建立并持续推进“一体双联”机制,强化群体性争议多元处置。她撰写的法律文书荣获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百佳奖三等奖;多篇案例分析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多份统计分析报告获得市级、区级奖项。她被评为北京法院第三届“民事审判业务标兵”,并被选入北京市政法委“十百千”人才中“百”层次人才库。精益求精、勇于进取,在司法改革的征程上,马艳佳将继续做一名卓越的前行者。

 

颁奖词:

她说,审判员,不只是一声称呼,更是一份信赖;法官,不只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于微处烛法理,于显处彰正义;十余年法台,初心终相伴,她就是马艳佳。

 

 

 

责任编辑: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