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我院顺利举行“爱心调解室”、“马志敏调解室”成立活动。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江,市高院立案庭庭长杨艳,区司法局局长陆大勇,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此次活动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军武主持。
成立活动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军武致辞并宣读了《关于成立房山法院“爱心调解室”、“马志敏调解室”的决定》。王院长介绍,我院作为立案前多元调解试点法院之一,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最美家庭获得者、北京榜样马志敏等典型的示范辐射效应,依托司法为民的志愿服务品牌——厉莉爱心团队、马志敏工作室,在吸收立案诉讼服务的有益经验基础上,成立“爱心调解室”“马志敏调解室”,深入开展立案阶段多元纠纷调解工作与法律志愿服务,积极回应辖区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切实提升本院诉讼服务水平。
“爱心调解室”通过构建“人民调解员 法律服务志愿者”的协作模式,主要在立案阶段调解、立案诉讼服务、法律志愿服务三个方面开展工作,致力于为当事人搭建更加高效的纠纷化解平台,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马志敏调解室”通过返聘审判经验丰富、矛盾化解力强的退休法官为“金牌调解员”,充分发挥专长,提升矛盾化解效果。随后,区司法局陆大勇局长为人民调解员代表颁发了聘书。
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江,区司法局局长陆大勇与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共同为“爱心调解室”、“马志敏调解室”揭牌。
成立活动结束后,市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江等领导一行视察了我院“360服务管理系统”。市高院朱江副院长对我院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代表市高院向房山区委、区司法局对法院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