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市委、市政府举办的2013-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评选活动中,我院民一庭庭长赵洪波荣获2013-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荣誉称号。
赵洪波同志自入院22年来,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满腔的工作热情,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每年参与审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并在实践中研究探索了“感情-态度-行动-效果”四位一体的“百姓工作法”,通过公正审理为弱者赢得尊严、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带领民一庭承担全院疑难复杂民事案件审理工作,平均每年优质高效地审理案件2400余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7%。在赵洪波同志的带领下,民一庭业绩突出,曾荣获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党支部、房山区政法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赵洪波同志是我院众多优秀干警中的杰出代表,曾被市高院记三等功2次,先后荣获“北京市法院双优民事法官称号”、“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此次获奖,既是对赵洪波同志工作的肯定和鼓励,更是对我院干警的激励和鞭策。广大干警要以赵洪波同志为榜样,恪尽职守,努力拼搏,为提升审执绩效、推进司法改革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