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图片回顾
房山法院隆重举行“阳光执行大厅”启动仪式
作者:摄影:任海鹏 文字:付雪  发布时间:2011-10-20 10:16:55 打印 字号: | |

 

日前,房山法院隆重举行“阳光执行大厅”的启动仪式,市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市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国明,房山区人大副主任段维鹏,房山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韩士军,房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慧永,市高院执行三庭庭长雷运龙等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以及法治中国传媒等20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申请执行人代表,以及房山法院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研究室、新闻办等部门领导参加了仪式。启动仪式由房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张仲侠主持。

阳光执行大厅的建造,是房山法院近来的重点工作之一,其设计既融合了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暗含了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深意,在整体布局上,融合公开、透明的司法理念,在便民设施上,体现亲民、爱民的服务宗旨,为密切群众与法院联系提供了良好载体。房山法院执行局已经整体调整到阳光大厅办公,实现了执行干警办案场所与接待场所的有机结合,营造出一个既功能齐全、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舒适便利的执行工作环境,促进了当事人与执行干警之间的交流互动,推动沟通无障碍、服务全方位。

启动仪式上,蔡院长结合当前“执行难”的工作现状及房山法院执行工作理念和目标首先发表讲话,对阳光执行大厅建造的背景、理念、功能等作了详细介绍,指出阳光执行大厅集查询、业务受理、接待、监督多种功能于一身,体现了该院“强化能动司法、实践阳光执行”的工作理念,使房山法院执行工作呈现出新气象。同时,阳光执行大厅与房山法院立案大厅、法院导诉及信访接访等多个区域实现了功能互补,为当事人来院查询案件、进行诉讼、申请保全、执行提供了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房山法院将以此为契机,昂扬斗志,以一流的服务和业绩,为构建平安、和谐首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区委政法委韩书记发表讲话,对房山法院启用阳光执行大厅表示祝贺,并对该院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服务工作大局,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为区域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牢牢把握工作主题,强化职能作用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为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是牢牢把握根本宗旨,拓展能动司法,以公正快捷、强制有力工作方式保障民生

市高院执行局张局长发表讲话,肯定房山法院是一个具有战斗力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集体,并对房山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转变执行理念,围绕服务大局开展工作,自觉融入区域经济建设,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保驾护航功能。是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及作风建设,把执行队伍培养成能够担负党和人民赋予历史重任的坚强队伍。三深化执行机制改革,不断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司法规律的审判、执行运行机制,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上要有新的突破,推动执行工作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最后,张局长、孙院长、段主任、韩书记、蔡院长共同为房山法院阳光执行大厅剪彩,启动仪式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白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