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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精英
作者:辛崇增  发布时间:2011-06-14 15:39:29 打印 字号: | |

陈秀清,女,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级法官,现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负责民三庭的立案诉讼服务工作。陈副庭长是一位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她几十年如一日的奋战在审判第一线,用青春和激情铸就了公平与正义。她的认真与负责,她的奉献与热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服,同事们的尊敬。因优异的工作表现,她连续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数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办案能手。

                            爱岗敬业 柔肩勇挑重担

    1985年12月从部队复员后,陈秀清来到房山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政治处、经济庭、民事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军旅生活的磨练和多岗位的交流,丰富了陈副庭长的经验,也铸就了她刚毅的性格。干一行,爱一行,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陈秀清都能勇挑重担——这就不能不说到她在民事第一审判庭的经历。

    房山法院的民一庭主要审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及房地产开发类案件,其中有相当比例的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当令人发怵的任务摆在面前时,陈秀清主动接手,精研案情,循法酌理,总能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2010年陈秀清审理了盛龙等45名原告诉北京荣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这是陈秀清所审理的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中的一件。原告购买被告北京荣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荣鹏花园底商,被告不但没有按时交房反而将原告购买的底商出租给50多户商户经营。45名原告加50个商户再加上737万元的案款,这样的案件如处理不当,极易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在案件审理中,陈秀清发现荣鹏房地产公司将四个底商分割卖给数十人,但涉案底商只能办理4个产权证,根本无法按原告要求办理分割面积的产权证。如原告们坚持要求交付房屋,其诉求很难得到支持。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陈秀清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联系,多次与原告、开发商进行沟通。很多人问陈秀清,为什么不直接判决,这样可以节省多少心力与时间。陈秀清却说如果直接判决了,当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双方之间的矛盾没办法化解,判决极有可能会沦为一纸空文,既没有法律效果,更谈不上社会效果了。在陈秀清耐心细致、清晰明确的释法明理后,当事人从最初的愤怒、怀疑到最终的理解与信任。一部分原告在陈秀清的调解之下,与荣鹏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另一部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不再诉请交付房屋,而是请求赔偿经济损失。一起剑拔弩张的群体性纠纷在陈秀清的手中“化险为夷”,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

    陈秀清审理的案件类型广泛,疑难复杂案件多,审理难度很大,但这丝毫没影响她的结案数量。近四年来,陈秀清在承办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年度结案量一直在民一庭名列前茅,为此,她连续四次荣立三等功。领导们都称赞她是巾帼不让须眉。

                             严谨求实 真情关爱民生

    在审判实践中,陈秀清始终将司法为民的原则贯彻在每一起民生案件中。凭借清晰的办案思路、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她公正、高效的化解纠纷: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她严谨求实,严格依法办事;亲民爱民,她倾心关爱社会弱势群体。2011年陈秀清调任民三庭副庭长,负责诉前工作。刚来到民三诉前组,她就接手了一起十五名川籍农民工起诉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讨薪案”。不用说,这又是一起群体性纠纷,也是一起敏感案件。由于涉案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不强,未与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也未保存其他能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雇佣关系的有力证据。因此,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原告的证据劣势为难农民工,对原告要求给付劳务报酬的请求不予认可,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眼看着农民工的血汗钱没有着落,陈秀清陷入深思。要想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农民工的民生之忧,案件审判上必须凿实证据环节。为此,陈秀清又踏上坎坎坷坷取证路。几经周折,最终经过在河北省某公司的调查取证后,陈秀清拿到了农民工在被告处工作的有利证据。随后,陈秀清又及时与各相关单位协调,及时安排开庭,及时判决,让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维护——从陈秀清接手案件到农民工拿到判决仅仅用了短短二十四天。在这二十四天的时间里,陈秀清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依法稳妥地处理了该起群体性案件,最终使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十五名农民工对陈秀清副庭长亲民爱民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称陈秀清办案神速,伸张正义,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卫士。被告方深受教育,表示今后一定履行企业责任。

                             精心培育 助力新人成长

    作为一名有着多年、多庭室审判阅历的资深法官,陈秀清的办案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她在培养新人时,充分利用经验丰富的优势,毫不惜力地培养着手下三个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在生活上,陈秀清无微不至地关心他们:传授保持充沛精力的秘诀,引导他们注重细节。工作上,陈秀清毫无保留地传授着她二十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如何与当事人交流,如何填写传票,如何调解案件,如何做好庭审记录,如何撰写法律文书。面对学生们琐碎的问题,她总是耐心细致地讲解,从来没有拒绝。她循序渐进,各阶段实践环环相扣,让年轻的学生们掌握了送达的技巧后再安排记录庭审,然后再撰写文书。陈秀清还立足实际,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安排学生们开展案例研讨,让学生们从活生生的案件中学习裁判技能。提起陈姐(新干警都是这么称呼陈副庭长),大家都觉得她是一位良师益友。

    为众解纠纷,甘霖润民心。正是靠着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热心,陈秀清以认真的负责的态度,用耐心细致的工作,将一个个错综复杂的案件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今年逾不惑的陈秀清,激情锐气依然不减,在司法为民的大道上昂首阔步,一往无前。

责任编辑:白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