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房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约谈当事人杨某,向杨某退还了其送给法官的礼金,并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房山法院民三庭法官张树华在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原告杨某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张树华法官不辞辛劳,多次前往安徽、陕西等地,最终依法对保全财产进行了查封,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杨某对张法官的敬业精神十分敬佩,给了张法官一万元现金以表感谢。张树华法官多次推辞未果,就将现金交到了监察室。
房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当即约谈了杨某,向其详细介绍了法院有关廉政纪律,对杨某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现金当场予以退还。杨某对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行为表示了钦佩,并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检讨。
张树华法官公正廉洁执法,严守廉政纪律,维护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的高尚情怀,值得房山法院干警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