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告张树来到房山法院找到了相关领导,为窦店法庭法官霍福生送上了一面写着“人民好法官”字样的锦旗,以表达对房山法院和法官的感谢。
原告张树称,自2007年开始,一直在被告北京亿万年花卉有限公司劳动。2010年1月2日由于天空下起了小雪,公司经理安排原告到花卉大棚顶部盖大棚,以保证大棚内的温度,避免花卉因温度过低而死。由于棚顶有积雪,原告从棚顶上滑倒并摔伤。经医院诊断原告的伤情为“左根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原告为九级伤残。但是在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时候,以超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而且被告态度一直很强硬,住院期间拒绝缴纳医疗费用,并拒绝赔偿损失。
霍福生法官收到案件后,得知原告的家庭生活困难,立即将原被告通知到庭与双方沟通,被告对案件的事实情况没有争议,但对赔偿数额上与原告存在较大差异。为确保原告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并获得赔偿款,霍法官耐心的向被告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运用多年来的办案经验,最终将时隔一年之久的案件成功调解了,并于当天执行完毕。
原告拿着被告给付的赔偿款,饱含热泪的握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因此为法官赠送锦旗,表示对法官的感谢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