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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深山行 司法为民心
作者:董雪  发布时间:2011-03-28 13:24:06 打印 字号: | |

 

 

魏永生,男,1963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46月来房山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现为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法庭独任审判员。

房山区地处北京西南郊区,山区覆盖面积大,张坊法庭(现为长沟法庭)与河北法庭是房山法院的两个山区派出法庭,1999年魏永生调入张坊法庭,2004年魏永生调入河北法庭至今。在这10年的山区法庭工作中,他怀揣司法为民的赤诚之心办理的案件数不胜数。

深山办案  不辞辛劳

魏法官曾经承办了轰动一时的柳林水案。柳林水村位于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地处燕山山脉深处,200351日,柳林水村村民杨某与柳林水村经济联合社、村委会签订了一份煤矿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村里将所属的北京柳林水煤矿承包给杨某经营,每年承包费100万元,期限为3年,每年提供给村民每人3吨烧煤款。2006419日,杨某与柳林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经联社社长签订了一份新的委托经营合同书,并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这份委托经营合同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承包费一年160万元并取消了村民每年每人3吨烧煤款的内容。这让部分得知情况的村民十分气愤,原告柳林水村经济联合社、村委会将原煤矿承包人杨某诉至房山区法院,要求被告返还煤矿,赔偿经济损失。后经房山区法院审理以双方419日已订有新的委托经营合同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一中院以419日双方已签订新的委托经营合同为由,维持了一审判决。 2007年1月23,村民重新起诉到房山区法院河北法庭,要求解除2006年4月19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

 河北法庭拿到手的是个烫手的山芋。因为在案件上诉期间,他们就频繁上访于中央、市、区等政法委、中央电视台、市政府等地方,静坐、写信、打横幅,为了这个官司,他们表示出将不惜一切代价。魏法官拿到案件后,心里想一定要使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把这个骨头案拿下,那么最理想的结果就是调解结案。确定了方向后,魏法官开始整理案件的基本材料,通过跟庭里的领导及院里沟通,制定了解决案件的基本思路。于是他带着案卷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山路颠簸,来到史家营乡。第一次调解,法官碰了一鼻子灰,因为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村民们心中积蓄了不少怨气,根本就不配合法官的调解。然而,魏法官并没有放弃调解的方案,因为案子非常特殊,既然涉及700多村民的利益,如果判决,必然会有一方不满意,从而引起强烈的反弹,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将来的执行也存在很大的问题。所以,基于这起案件的特殊性,调解应该是最佳的解决方式。抱着这样的心态,魏法官一个月内往返柳林水村五次,终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在书记的带领下,十几名村民代表一起来给房山区法院送来了锦旗“谢谢房山法院,谢谢河北法庭!”朴素的12个字,却代表了柳林水村700多名村民的共同心声。

为民司法  无怨无悔

魏法官办案首先是一个“快”字,所有有调解可能的案件,他都耐心细致、不厌其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只要当庭调解的案件,总能当庭出调解书,当庭调解执行的也屡见不鲜。他手中的案件,无论多么复杂,都能在法定的审限内结案。其次是一个“准”字,开庭时,他能干脆利落的抓住案件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然后有的放矢地进行审理工作。最后是一个“稳”字。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魏法官在判决前充分做好判前提示工作,宣判时耐心细致的给当事人讲解法律依据,能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2008年魏法官审结案件155件,判决65件,结案率为98.1%2009年魏法官审结案件186件,判决44件,结案率为98.9%。占全庭结案数量的27%

由于常年在山区的一线岗位上办案,魏法官的身体已经提出了严重的“抗议”,但是他从没有为此而耽误自己的工作。在他的办公室中总能闻到速效救心丸那强烈的味道,那是魏法官在含着速效救心丸写判决。一天上班,大家发现魏法官的衣服鼓鼓囊囊的,询问之后才知道他是背着心脏监测仪来上班来了,大家都劝他,身体不舒服就回家休息吧,但是他说:“带着这个东西在家呆着也是呆着,还不如来法庭把我没写完的判决写完。”

也许魏永生法官只是法官队伍中普通的一员,但是就是这样一位普通的法官,用自己全部的精力以及毕生的心血在守护他心中神圣的天平。

责任编辑:白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