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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默默奉献中绽放
——记我身边的好法官杜鹏
作者:余淑英  发布时间:2010-08-24 14:43:20 打印 字号: | |
  “孩子,你知道吗?你能读完这三年高中是多么的不易,这三年的学费都是杨法官无偿的给付,虽然杨法官不让我告诉你,可是这份厚重的恩情我们怎能忘记。”听着小品《接待日》里爸爸对刚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女儿的一番话,大家都不禁潸然泪下。

  《接待日》虽然只是我们执行二庭在春节晚会上的一个小品,可它反映的确是真真切切的现实。在我们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就有这样一位无私奉献的法官——杜鹏。杜鹏是我们执行队伍中很普通的一名执行员,他平时很少在公众面前说话,更不会大肆宣扬自己的工作业绩,只是默默的为他的执行事业付出着、奉献着,身体力行的诠释着“人民法官”的深切内涵。他不仅在工作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在工作外,他也不会忘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处处想着怎样才能为人民助危扶困、解决困难。

  老王是房山区深山里的一位农民,大字不识几个的他只能靠在山上种些果树卖水果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小日子虽然紧巴,可一家人勤俭节约也能过得去。可就在2006年秋天的一天,“灾难”突然降临了:山上的果子被人偷了!这对于老王一家人来说无疑是断了生路!几经打听,老王基本确定果子是本村李某偷的。于是乎,老王就理所当然的找李某理论。可谁知李某死不承认,两个人几句话不合还动手打了起来,最终老王被打骨折住进了医院。大笔的医疗费用李某不愿赔付,无奈之下,老王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之后,老王申请执行,案子分到了杜鹏手里。经过一番周折,杜鹏总算是把执行案款要了回来。知道老王家住深山区,交通不便,而且老王身体还没有彻底恢复,杜鹏决定亲自将执行案款送到老王家里。驱车来到老王所在村的村委会,“诺,在半山腰的那家就是。”在杜鹏的询问下,村委会主任指着峭壁中间的一户人家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绝不会相信在我们首都北京还有这样贫困的人家!走到家门口,只见老王夫妻俩正在院落里捶棒子,三间低矮的土坯房显得有些摇摇欲坠。“你好,请问是老王家吧?”杜鹏站在院门口询问着。“哎呀,杜法官,快请进,你怎么来了啊?”显然,老王有些意外。“快进屋里歇歇脚,喝点水”,说着老王给杜鹏倒了碗热水,还不忘从一个包了几层纸的袋子里舀了一勺白糖,也许,这是老王家对客人最好的待遇了吧。

  屋子里由于窗户太小,又没有灯光,显得有些黑暗。角落里却有个小女孩趴在凳子上悄悄的写着作业,一声不吭的生怕有人惊扰了她。“这是你女儿吧,上几年级了?学习好吗?”看着女孩聚精会神的样子,杜鹏不禁问到。“是我女儿王佳,正愁着呢!这两年家里收成不好,我说今年初三毕业就让她出去打工挣点钱补贴家用,可她死活不肯,你说一个女孩家上那么多学干什么啊!就是不听话。”提起女儿,老王禁不住开始唠叨。听到爸爸这样说,小女孩不知是因为即将破灭的梦想感到委屈,还是为自己的身世有点悲伤,竟然一声没吭趴在凳子上哭了起来。

  看到这里,杜鹏再也沉默不下去了:“老王,让孩子上学吧,别让孩子再走你的老路,吃你吃过的亏,只要她能好好上学,孩子的学费我来出。”听了这话,老王老两口激动得握住杜鹏的手不知该说什么好,小女孩更是向杜鹏深鞠一躬:“谢谢杜法官,谢谢您,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到目前为止,杜鹏已经连续资助王佳的高中学费三年!

  当电台、电视台要求将此事作为先进事迹采访报道时,杜鹏却淡然一笑:“这没什么,我只是遵循我的良心做了一件小事。”是啊,这只是杜鹏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而已……
责任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