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现代人生活观念的转变和银行业的发达,大多数人愿意选择银行这样的储蓄方式,将大额的现金存到银行,从而避免丢失、被盗等危险。房山法院经调研发现,目前,盗窃实物的案件多半数额较小,而呈现盗取银行卡现象增加的趋势。近期,房山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两起典型的盗卡类案件。
典型案件一:
李华和张力(均系化名)是同事,平日里又是朋友关系,两人都是90后出生的,平时相处地十分要好。张力知道李华有一张信用卡,而且没有设密码。某天,张力偷偷地摸到李华的宿舍,趁李华不在,将该信用卡偷走,其后到购物中心买了千足金项链一条。
典型案件二:
某日,被告人李某以找工作为由到某公司的门卫室,趁门卫室张大爷离开之机,将其放在床上褥子下的一张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折(无密码)和一张张大爷的工资卡(有密码)盗走,并于当到银行里讲存折内的5700元现金取走并全部挥霍。由于没有密码,工资卡被扔在银行旁的垃圾桶里。
虽然两起案件的被告都已被判处刑罚,然而针对类似的盗窃案增多的情况,房山法院的法官提示:一是要提高防盗意识,设置密码。从上面两则案例中可以看出,为信用卡、存折设置密码使犯罪分子更难得逞,特别是办理信用卡、存折时,应尽量设置密码,以防止信用卡丢失、被盗等情况的发生;二是谨慎保管财物,保护好自己的密码。在审理类似的盗卡类案件从而达到侵财目的的案件中,多数是利用朋友、熟人等关系秘密获得对方密码,然后伺机盗卡。因此,在使用银行卡时,特别是在ATM机上取钱时、消费刷卡时应小心谨慎,避免自己的密码被他人秘密获悉。另外,银行卡的密码应避免过于简单,并妥善保管好银行卡。
针对此类案件的犯罪分子主要集中在30岁以下、中专及以下学历等特点,应大力加强学校和社会的法制教育引导作用,避免青年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