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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段志刚同志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07-11-05 11:25:43 打印 字号: | |
  段志刚,男,33岁,汉族,中共党员,1993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房山法院河北法庭、民庭、周口店法庭、窦店法庭任书记员,现任窦店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2002至2004连续三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999年至今,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段志刚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大部分时间在派出法庭工作,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较好的成绩完成了院、庭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自2002独立办案以来一直在简易组工作,实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办案组以“调解”为原则。重点突出“效率”。段志刚作为年轻法官,担当起简易法官的重任,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简易案件审理体系,年均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00余件,以出色的成绩完成了审判任务。2006年,他共审结民事案件424件,占全庭结案的40%,此外,他一直十分重视提高司法效率。担任简易案件法官后,经过他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努力,案件审理程序有所简化,审理周期大大缩短。以往当事人要往返法庭多次,现在只需两次甚至一次即可结案。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案件一经达成协议,立即制作调解书,能够当庭送达双方。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全年424件结案中,有300余件为调解结案,最短的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圆满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纷争。2003年,他又试行了庭审预约制度,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当事人的时间来安排开庭,法官在当事人选定的时间内来处理案件。该项制度试行以来,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段志刚的结案数在全庭是第一,而上诉案件的发改率为零。他深感法官责任重大,因此对法学理论和审判经验有着极强的求知欲。常常利用休息时间查阅资料书籍,遇有疑难复杂案件时,也会不厌其烦地与其他法官和助理讨论,藉此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为了自己钟情的法律职业汲取养分,为了走进法院的老百姓能够讨回一个公道。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摸索,他已经摸索出一套简易案件的审理方法。

  他常讲:作为一名法官,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等于选择了一份责任,为了这份责任,我甘愿付出,以苦为乐。近年来,随着审判工作的不断繁重,简易组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加码,没有结案的要在十日内送达起诉书并安排开庭时间,法庭每月一百多件的收案,要全部在他们手里过一遍,每天的工作就是送达、调解、开庭、打印、报结、整卷,简易组简直成了流水线车间,不管什么时候,最忙的总是段志刚。他身体不好,已被糖尿病困扰了7年。每天只能靠吃药、注射胰岛素来缓解病情。有时甚至是出了医院进单位,手上的贴布还没来得及揭,就又要开庭了。看着他手上的针孔和被病痛折磨的面容,看到他开庭时专注的神情,每一个人都会为他的精神所感动。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到一名共产党员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高尚情操,看到他优秀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看到一个年轻法官闪光的心灵。

  “伟大寓于平凡之中,先进显于细微之处”,段志刚并没有惊天动地的成就,有的只是平凡的小事,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点滴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的崇高使命。
来源: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隗苇